广电融媒体肩负着许多公益性责任和义务,尽管公益服务分为经营性的公益性和福利性的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的公益性);不仅由于许多宣传报道服务,特别是时政类服务,不具有经营性,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媒体公益服务需求不是减少,而是在持续不断地增加;因此,广电融媒体客观上需要政府长期的支持与扶持,来弥补公益性服务的成本。简单地讲,广电融媒体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争取政府的支持,以便保障高质量福利性的公益性供给?二是如何提高自己经营性公益性的运营能力或经营能力?
一、全面掌握和灵活应用政府的支持模式或“要钱”模式。
广电融媒体向政府“要钱”,通常有九种基本“要钱”或商业模式:
第一种商业模式是全委托模式。也就是,政府不仅出资委托建设,而且委托维护,并委托部分业务的运营;应急广播就是典型的案例。全委托模式的特点是:服务属于政府的职责范畴,资产归政府所有,被委托人成为某种形式上政府代言人等。对广电融媒体而言,新闻发布厅、政府IP的固定场所、承包的政府网站等,可以力争政府的全委托模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府IP打造,理论上不属于或不全部属于宣传部职责范畴,而应该属于政府职责范畴,完全可以采用全委托模式。
第二种商业模式是政府出资委托建设模式,简单地讲,就是政府出资委托代建代维。出资委托建设模式的特点是,资产归政府所有,政府自我运营;典型的案例是“雪亮工程”,有线妄想动用其中视频图像,是天方夜谭,根本不可能;必须在红线内接入“雪亮工程”之前进行前置分解。对广电融媒体而言,舆情分析系统、问政与参政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管理系统等,理论上属于出资委托建设模式,但可以争取部分委托服务。
第三种商业模式是PPP模式;即政府购买服务模式。PPP模式的特点,资产归投资方,政府只是通过购买服务来补偿,核心是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本质上,广电融媒体的一类公益、二类公益就属于这种模式。广电融媒体利用PPP模式的当务之急,是政府服务标准化、定量化和定价化,以便政府将对广电融媒体的基础保障费用列入长期的预算。
第四种商业模式是先政府参股扶持、后退出模式。这种模式最典型的应用是文化产业园区。广电融媒体投资类项目可以参照这种模型,例如,利用文化大数据科技再现打造旅游景点的项目,智慧城市操作系统平台等。其中,政府退出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股权转让、投资加息退股等
第五种是专营权受让模式。政府不投资,但授予广电融媒体长期的经营权,传统的有线就是这种模式。例如:基于志愿者服务平台的家政“滴滴式”服务、智慧社区共享经济平台、乡村共享经济平台、乡村物流互助平台等。通常,广电融媒体获得专营权后,通过再融资进行建设与运营。
第六种商业模式是项目补助或引导模式。往往是政府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推进项目的启动。需要提醒广电融媒体的是,要保障项目启动资金能够让项目启动起来,因为,补助资金往往是一次性的。例如,旅游景点的“两四一纵”VR影院项目、文化下乡的全息影院项目等。
第七种模式是BOT模式。通常是广电融媒体投资,政府给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期满后产权移交,经营另议。例如,旅游景点的常年文艺演出,与政府IP打造相关的节、展、会、赛等。
第八种商业模式是长期低息信贷支持模式。简单地讲,政府协助广电融媒体获得大额的长期低息信贷,如乡村电商扶贫工程、一些基础性投资类项目等。
第九种各级政府配套模式。多级政府按一定比例配套扶持。例如,“一云多厨房”的建设与运营,各级政府都配套支持一点。
总之,找政府“要钱”有多种方式,绝对不是“自古华山一条路”。
二、政府说“没钱”,要听明白,弄清楚。
政府声称“没钱”有四种可能性。第一种是有项目、预算不足,喊“没钱”;但今年预算不足,不等于明年不能预算。第二种是有钱,但没有项目,喊“没钱”;此时,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要钱,而是帮助政府立项。第三种是没有项目、没有预算,但有兴趣,喊“没钱”;解决方案是帮助政府立项并争取预算。第四种是没有兴趣,喊“没钱”;有钱,也说“没钱”,这才是真的“没钱”;解决方案是找到政府兴趣点,再提项目。
三、别记错了功劳簿,戴错了大红花。
站在宣传部或广电的角度,恨不得所有政府机构都不要搞融媒体,都“堆”在广电融媒体“一端”的APP上。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功劳算谁的?”,都放在广电“一端”上,功劳自然算宣传部,其他政府机构愿意吗?
政府业务有四大“天条”,这就是敬畏体制、顺从体制、巩固体制(权利边界不能破坏)、发展体制。在现有体制下,政府机构的融媒体不仅涉及到资金投入的财产、权利、功劳等的归属问题,而且涉及到广电融媒体的“一端”满足不了需求问题,多数政府机构的融媒体不仅强调宣传,更强调服务,而服务是广电融媒体的弱项;政府机构融媒体的审查标准与广电融媒体的宣传审查标准并不一致;政府机构融媒体聚焦的受众也不同,例如,交警的融媒体聚焦是中小学生、残疾人、老年人、游客;政府机构的舆情标准和对标对象也与广电融媒体不同,APP功能要求更是不同……所以,各级政府机构,特别是省级政府机构,拥有独立移动客户端是正常现象;广电融媒体可以帮助各级政府机构建设、运营其客户端,但绝对不是都“堆”在广电融媒体客户端上一起运营;有线电视的“万花筒”得不到各级政府长期的支持,就是典型的反面案例。
简单地讲,不只是宣传部要政绩和业绩,其他政府部门也要政绩和业绩;不能“张冠李戴”,更不能“本末倒置”。如果广电各级融媒体决心打造“一地一端”,那么就必须澄清谁的“地”、谁的“端”?浙江省的“浙里办”是真正的“一地一端”,但“地”是当地政府的“地”,“端”是当地政府的“端”,隶属于跨部门的、上一级的政府机构,而不是平级机构,基点是“服务+”,而不是“广电+”。
在鼓励各级广电融媒体构建“政用+民用+商用”客户端同时,实践证明,也应该鼓励资源集中的广电融媒体垂类品牌拥有独立的客户端、“两微”、系列公众号、电视栏目、IP活动资产等,互联网百度的多“百”字号、腾讯的多“Q”字号、字节跳动多种客户端等就是典型的案例。这是市场或社会多元化、个性化发展的必然。
“建议小贴士”都是抛砖引玉的建议,旨在邀约同仁共同讨论,所陈述的观点,仅供大家参考、批判和质疑。
推荐阅读
专栏作者
经典栏目
精彩专题
关注我们
大视频行业颇具影响力的行业社群平台,重要新闻、热点观察、深度评论分析,推动电视行业与各行各业的连接。
集合电视台、网络视听、潮科技等各种好玩信息。
专注于报道广电行业新鲜5G资讯,致力于成为广电行业有权威、有深度的5G自媒体平台。
UHD、4K、8K的最新资讯和最深入的分析,都在这里。
视频产业的专业圈子,人脉、活动、社区,就等你来。
我们只沉淀有深度的信息和数据。
致力于卫星电视信息、卫星通信技术、天地一体网络应用案例、以及广电、通信等产业的市场动态、政策法规和技术资讯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