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接连发布AI微短剧新政,本文进行了梳理汇总。

近日,上海市文化旅游局正式发布《上海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AI微短剧沪8条”),标志着上海全面建设全国“AI+微短剧”产业高地。
“沪8条”围绕“强产业、强服务、强集聚”三条主线,展开了全方位战略布局:在强产业方面,将构建“AI+微短剧”技术支撑体系,优化算力、算法、语料等核心要素供给,支持打造AI微短剧技能库、智能体,扶持优质剧本与精品内容创作,引育播出平台、创作厂牌及各类创作主体;在强服务方面,搭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升审查效率,推出“2+5”极速审核机制,建立版权多元维权合作机制,组建AI微短剧产业联盟,促进文化出海;在强集聚方面,打造重点集聚区,加强人才引育与发展保障体系,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政策最终落脚于“降成本、提效率、建生态、聚人才”四大核心内容,全面提升上海AI+微短剧产业能级。
“沪8条”全文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构建“AI+微短剧”技术支撑体系
1.布局市级“AI+微短剧”中试基地。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营,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微短剧内容生产传播全链路,探索形成具有推广示范效应的行业解决方案。
2.支持“AI+微短剧”应用创新。鼓励企业聚焦行业典型应用场景,打造AI微短剧技能库、智能体。对自主研发、市场认可的智能体项目,按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2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二、优化“AI+微短剧”核心要素供给
1.支持智能算力使用。支持微短剧企业租用智能算力,对租用智能算力的主体给予支持。
2.支持视听模型使用。支持微短剧企业调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API(应用程序接口)。
3.支持视听语料使用。支持微短剧企业采购非关联方的语料进行垂类模型训练、智能体应用研发。
4.鼓励创制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微短剧企业建设数字资产库、IP库。
三、激励优质内容创作
1.鼓励剧本创作。对入选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等国家级评选项目的,一次性给予剧本版权方5万元奖励。
2.支持精品创作。对价值、内容、品质并重的优秀微短剧项目(含AI微短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文商旅体展联动发展作用明显的精品微短剧,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1.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微短剧政务咨询、审查咨询、协拍预约、美术音乐、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版权保护、金融、技术、出海等服务。
2.提高审查效率。对普通微短剧规划备案和完成片上线备案,实行工作日随报随审,规划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完成片上线备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3.加强权益保护。建立微短剧版权和数字资产权益多元维权合作机制,强化主动监管,注重源头防控,加大微短剧版权保护力度。
4.组建产业联盟。构建涵盖算力、模型、智能体、IP、内容创制、平台播出等领域的AI微短剧产业联盟,促进生态合作。
5.丰富产业活动。支持在沪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带动力的微短剧特色会展活动。
五、壮大经营主体
1.支持微短剧播出平台。鼓励具有微短剧播出资质的各类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微短剧播出平台给予支持。
2.培育优质微短剧厂牌。对具有稳定产能、制作精良和市场潜力的微短剧创制主体,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3.推动主流媒体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成立微短剧创作服务部门,鼓励省级卫视频道播出精品AI微短剧。
4.培育超级创作者。打造一批创业氛围浓厚的AI微短剧OPC(一人公司)社区,促进释放超级个体+AI的新质生产力。
六、促进文化出海
1.搭建出海平台。在浦东新区建设微短剧出海基地。依托上海电视节、香港国际影视展、法国戛纳秋季电视节、新加坡亚洲电视论坛等海内外影视节展资源,推动微短剧作品出海,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上海故事。
2.支持海外发行。对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佳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微短剧出海企业,支持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七、打造重点集聚区
1.塑造产业生态。聚焦技术应用、内容创制、平台孵化、出海服务等重点领域,在徐汇区、杨浦区、闵行区建设AI微短剧产业集聚区。
2.增强集聚功能。对政策举措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齐全、人才服务保障完善、创新主体集聚的AI微短剧产业基地,给予市级要素资源、项目活动等支持。
八、加强人才引育
1.建立微短剧高层次人才引进体系。鼓励AI微短剧产业核心人才申报市区两级人才计划。
2.加大行业复合型人才培训力度。支持相关机构围绕人工智能与视听创制领域开发完整课程并开展培训,按参训规模给予每个课程不超过20万元奖励。
3.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支持AI微短剧人才参加艺术系列、工程系列有关专业职称评价。鼓励人工智能与视听领域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技能评价,对通过评价获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推动AI视听技术领域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遴选开发。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2024年7月1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上海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同步废止。
3月13日起,深圳施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微短剧扶持计划操作规程》:AIGC及超高清微短剧创作单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每批次资助中,AIGC作品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50%,其中AIGC漫剧作品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20%。

3月31日,江西召开推动赣派微短剧繁荣发展新闻发布会,依托去年底打造的本土微短剧平台“七柚剧场”,内测“漫影工厂”AI漫剧生产平台,推进“一市一品、百县百剧”。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提出赣派微短剧的定位是“厚重大气、清新质朴、群众参与、叫好叫座”,以“一市一风格、一县一IP”为思路,聚力打造“江西是个好地方”微短剧特色品牌。明确了“十五五”期间创作生产微短剧10000部、市场规模150亿元、综合带动效益500亿元的总目标。
第二部分,创作方向。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明确聚焦革命历史、优秀传统文化、现实生活三大题材,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国企改革等多个方向,确立“小切口解析大主题、小故事折射大时代、小人物彰显大情怀”的创作路径,强调真实、真挚、真情的创作原则,生动讲好江西故事,讲好江西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传播时代发展强音,展示江西崭新形象。
第三部分,工作举措。提出了“挖掘江西文化,讲好江西故事”“坚持群众主体,鼓励大众创新”“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流量富民”“整合各类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发动机构参与,探索合作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拓展产业空间”“培育壮大平台,构建传播矩阵”“建立评优机制,激励精品创作”八项举措,构建从创作到传播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优化服务保障、加强工作调度四个方面,建立有力的推进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下一步,将围绕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深耕,着力打造赣派微短剧,不断提升赣文化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传播力影响力。
一是坚持精品化,以微短剧擦亮江西文化鲜明标识。把精品创作作为核心任务,突出“微短剧+文旅”“微短剧+非遗”“微短剧+古建筑”“微短剧+历史名人”等主题,发动全省各地既立足特色资源、又扎根火热现实,既依靠广大群众、又依托专业机构,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精彩故事,我们力争每年推出30部左右既有精神高度、又充满烟火气的精品力作,促进赣文化活态传承、破圈出彩。
二是坚持群众化,以微短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我们将通过开展作品征集、评选以及微短剧创作大赛等活动,激发全民创作热情。我们还将充分发挥乡村网红、网络直播人才等的优势,引导他们将生活场景、生活经历和特色产品融入微短剧,构建“群众共创、群众共推、群众共享”的新大众文艺生态,让广大群众成为微短剧的创作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三是坚持国际化,以微短剧探索文化传播崭新形态。微短剧作为我国文化出海的“新三样”之一,在弘扬中华文明、讲好江西故事方面独具优势。我们将在推进“一市一品、百县百剧”精品创作中,大力引导微短剧创作主体用国际受众听得懂、听得进、听得明白的话,向世界讲好江西故事,推出一批精品力作,让江西文化通过微短剧走向世界,使赣派微短剧成为文化走出去的有效载体和崭新形态。
3月31日,辽宁发布《推动辽宁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AI微短剧按算力投入10%补贴,技术研发按投入20%补助,收益超200万元作品按投资额20%扶持,相关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

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六个部分、二十条,围绕“辽派”精品微短剧创作传播的各重点环节和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和“暖心贴心”的服务举措。概括起来,就是“五个聚焦”:
第一:聚焦精品创作,强化全链条扶持
我们设立了剧本创作扶持、制作取景补助、精品播出奖励等多重激励,鼓励创作更多优秀作品。
一是支持剧本源头创新。我们将持续举办“辽宁故事”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并对获奖作品给予分阶段、梯次化扶持,包括剧本创作扶持和上线播出的转化奖励。
二是鼓励在辽制作取景。对拍摄过程中产生的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服化道等配套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充分展示辽宁特色场景且传播效果较好的作品,也将给予奖励。
三是推动技术融合应用。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的精品微短剧、AI漫剧,按算力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对“微短剧+文旅、体育、普法、非遗”等重点领域融合创作,给予专项扶持。
四是奖励精品播出传播。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重点项目、年度推优、精品传播工程的作品给予奖励;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省级卫视首播的剧目,区分频道和时段,给予奖励;对网络平台上线且播映收益超过200万元的作品,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
第二:聚焦市场主体,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着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形成“基地+平台+场景”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一是加强传播平台建设。对带动作用明显的微短剧传播平台及机构,给予奖励;支持辽台及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开辟微短剧剧场,对首播优秀作品在推优评奖中予以倾斜。
二是支持取景地建设使用。对年度接待剧组50个以上或累计拍摄120天以上的取景地运营方,将给予扶持奖励。
三是扶持产业基地发展。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园区)和面向国际市场的出海基地,按规模给予梯次扶持。
第三:聚焦人才科技,激发创新内生动力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微短剧人才队伍,推动科技赋能内容生产。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激励。将微短剧创作、制作、运营等领域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兴辽英才计划”,经相关机构认定后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
二是深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协会合作开展技能培训,经省级评审认定的项目,给予承办单位档次补贴;引导开设微短剧相关专业课程,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是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对企业开展AI辅助创作、虚拟拍摄、智能后期制作、沉浸式视听等技术研发项目,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助。
第四:聚焦国际传播,提升出海竞争能力
积极推动辽宁微短剧走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辽宁故事。
一是扶持优秀作品出海。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作品,给予奖励;对我省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优秀微短剧,按译制费用20%给予扶持;对国际节展获奖作品酌情予以奖励。
二是完善出海服务链条。对国际取景地对接、多语言本地化、跨文化咨询、海外渠道对接等服务环节,按实际投入20%给予补助;对成功建立自有海外发行渠道或APP的机构,将一次性给予奖励。
第五:聚焦营商环境,强化实施保障机制
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影视企业在辽宁发展顺心、创业安心。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由宣传、文旅、财政、工信、商务、广电等部门参与的微短剧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公共服务。
二是大幅提升审查效率。对普通微短剧备案、上线实行工作日随报随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重点微短剧完成片上线备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特殊题材微短剧全程协办、推动,以“辽宁速度”为企业赢得市场先机。
三是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建设微短剧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剧本孵化、项目申报、拍摄协调等功能;推动国有景区、文博单位、公共文化场馆向剧组免费或低价开放,有效降低企业制作成本。
四是推进行业自律与生态建设。依托省网络视听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内容培训和创作指导,支持举办微短剧采风、路演、创投、节展等活动,积极争取国家级赛事活动落户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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