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和科技融合进入新阶段、被赋予新的时代背景和使命任务。本文首先从人工智能三要素论,推导出文化和科技融合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双向的;从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演进,提炼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切入点是文化装备制造、方向是文化数字化、产物是人工智能;最后提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是因、新型文化业态是果,居于因和果之间的是文化数字化和人工智能,分别展开分析。
关键词:文化和科技融合 新型文化业态 文化数字化 人工智能 数智化
文化和科技融合,既是老话题,也是新课题。2020年和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湖南两次谈文化和科技融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两次全会都聚焦文化和科技融合。本文拟从时代背景、政策演进、底层逻辑等视角对文化和科技融合问题进行探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文化部分都提到了一个关键词——信息技术,三中全会的表述为“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四中全会的表述为“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文化创新创造、传承传播,必须面对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新潮流。
习近平总书记向2019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时指出,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推进,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球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
最近两年,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与迭代,对意识形态管理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甚至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经过深入研究,我提出一个观点,即人工智能时代,宣传文化机构具有天然优势。众所周知,人工智能具有三要素,即算力、算法和数据。算力和算法无疑是科技的问题,数据则是文化的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工智能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随着人工智能向前发展,算力和算法的约束力将会降低,数据特别是高质量数据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文化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目前,用于大语言模型训练的数据,主要来自互联网。有预测说,2026年互联网数据将被大语言模型训练“耗尽”。当互联网数据“耗尽”,人工智能的竞争力取决于人类知识成果转化为语料的比例。人类知识成果不仅包括图书,也包括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有资料显示,人类知识成果远未全部数字化,即使已经数字化的,能在互联网免费获取的更是少数,成为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的比例更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数据如果局限于现有的互联网资源,就难以真正实现对人类智慧的全面继承。一旦将收藏于宣传文化机构的人类知识成果转化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用于训练的语料,不仅关乎国内人工智能产业的突破,也直接影响在全球人工智能竞争中的话语权与主导权,甚至可以创造文化出海的“第三种形态”——国内大模型输出。
由此可见,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和科技融合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双向的。过去比较多的强调科技赋能文化,认为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引发文化生产力的革命性变革,这是历史事实;需要格外关注的是,文化领域是新技术应用最及时、最广泛的领域,甚至可以说文化领域是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重要策源地,这方面也有大量的事例。所以,面对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宣传文化机构及文化人大有用武之地,应该永立潮头,成为“弄潮儿”。
文化和科技融合贯穿于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对文化和科技融合问题的认识也是逐步深化的。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初期,主要是从技术政策的角度予以关注,体现在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之中。2009年,伴随着开展研究“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类别和范围”,我们深切体会到文化和科技融合步伐越来越快,并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五大趋势之一。从那时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便成为文化改革发展一项重要工作,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
(一)规划引导
2010年起草、2011年发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课题,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
二是加快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我国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游戏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
四是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是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加快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六是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七是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开发内容制作、传输和使用的各类电子装备、软件和终端产品,支撑文化产业发展。
在《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科技支撑可以说“无处不在”,体现在文化改革发展各项主要任务之中:
1、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调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处处体现科技支撑,利用直播卫星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过有线电视、直播卫星、通讯网、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推动文化信息资源进入居民家庭,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等。
2、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突出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重点建设互联网及其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数字音像传播、数字出版内容集成、版权交易等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
3、加强传播体系建设,突出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整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基本实现全程全网,跨部门集成文化资源、产品和服务;加快数字影院建设,实现全国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城数字影院覆盖。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强调提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开发利用,实施少数民族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提升中华文明展示水平和传播能力。
(二)工程推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部署,2012年,科技部会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印发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
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科技需求,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提高重点文化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文化领域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创新,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调整和优化,推动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高文化事业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支撑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加强文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前瞻布局,培养一大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育发展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
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主要任务分为五个方面,即: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文化事业服务能力;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
按照《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整体部署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立项组织程序,2012~2014年分三批启动实施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共137项,项目支持重点主要包括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演艺、网络文化、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服务六个领域共9个方向。
(三)基地示范
2012年,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要求,科技部会同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分别于2012年、2013年分两批共认定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018年,针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存在认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文旅部、广电总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 72号),首次将基地分为单体类和集聚类,并从管理机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考核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单体类基地申报条件包括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集聚类基地申报条件包括目标明确、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
从2012年到2021年,分五批共认定了107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对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政策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如何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科技部门会同宣传文化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建设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等为抓手,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之路,培养了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了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型企业,催生了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业态,促进了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文化产业提质升级。
但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仍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科技对文化建设支撑作用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发挥,相关部门和地方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尚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9年,科技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旅部、广电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在主要目标中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实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总体部署,建成若干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协同攻关的文化科技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0家左右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重点任务包括8个方面:加强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加强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
全面梳理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举措及体系,可以清晰地勾画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脉络或路径:文化装备制造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切入点,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度,由文化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度量;文化数字化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方向,从建设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人工智能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产物,文化提供语料,科技负责训练,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四中全会《建议》强调: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党中央已经为文化和科技融合指明了方向,如何探索、怎样推进?由中央宣传部主办的“2025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提出了解决方案: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用好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这段话表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数字化(数智化)赋能之间,有两个环节作为媒介或抓手,一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二是用好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当说,文化和科技融合是因、新型文化业态是果,文化数字化和人工智能居于因和果之间,这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底层逻辑。
(一)文化数字化的本质特征是生产
数字化不同于互联网。数字化的本质特征是生产,所以不能用互联网思维去理解,因为互联网的本质特征是消费,互联网触动的是消费,而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生产和消费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生产决定消费,生产规模决定消费规模,生产力决定消费力。
数字化的成果之一是数据。文化数字化的首要任务,就是把中华民族积淀了几千年的文化资源,提炼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数据,使其成为文化创新创造、传承传播的素材和源泉。
数据可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供给侧数据,从文化资源转化而来的数据,可以成为文化创作生产的素材,是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要素;另一类是需求侧数据,是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比如视听数据、阅读数据、票房数据、用户数据等。
数据是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血液。撇开数据谈转型,恰似“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抛开供给侧数据谈转型,无异于“舍本求末”。放眼望去,有多少宣传文化机构“心中无数(据)”,转型“空转”;又有多少宣传文化机构只盯着平台数据、用户数据,唯独不挖“素材数据”,转型“无望”。
宣传文化机构的优势就在于创作生产,这些年却被互联网思维“带偏”:眼中只有消费没有生产,只讲传播不谈生产,反向“扬长避短”,即扬平台之长、避生产之短。
数字化赋能的前提是蓄能,就是把数据这个新能源,转化为能量蓄积起来。数据作为能源怎样转化为能量?要经过四个环节,即分类、编目、标注、标识。
常听有人埋怨:文化门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将文化分为六大类,足以“拨云见日”。六大类分别是: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活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来源于文化资源的数据,都可以按这六大类进行分类。
编目和标注,对于宣传文化机构来讲都是“轻车熟路”。编目是分类的延伸,标注事关数据的颗粒度。
标识是蓄能的关键一招。所谓标识,就是为每个数据赋予唯一的关联标识符,也可以理解为“身份证”,如同身份证标识每个人的核心数据一样,关联标识符承载着每个数据的地址和元数据信息。更为重要的是,以关联标识符为载体,可以构建起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这是打通“数据孤岛”的核心技术。
(二)数智化离不开网络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指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有人问:过去一直说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数字化与数智化,二者有啥区别?
目前看到的解释,往往从字面上理解,数智化包含了数字化与智能化,是数字化的更高阶段。这样的理解不能说它错,但不够完整。因为中间缺了一个环节——网络化。
从十多年前起,我们一直提“三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们渐渐认识到“三化”是相互衔接的环节,他们所解决的问题、所产生的结果、所遵循的规律都是不同的。
网络的功能是链接,世界互联靠网络,数据互联同样靠网络。
一提起网络,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从PC端到移动端,都是消费互联网,换言之,互联网已经把消费推向了极致,从消费方式到商业模式。互联网的优势可列举千万条,但其在数据安全方面的漏洞,也是有目共睹的。数据被盗、版权侵权等现象屡禁不止,宣传文化机构深受其害已经到痛心疾首的地步。
社会呼吁数据共享,政府号召数据分享,数据安全就成为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既然互联网这条路走不通,那就需要另辟蹊径,另一张网络进入决策视野——广电网络。
文化数据属于国家、民族的核心信息资源,特别是文化基因数据,地位同生物基因数据一样重要,保护文化基因如同保护生命。出于数据安全、文化安全以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考虑,就可以依托现有的广电网络设施,形成一张同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专网——国家文化专网。
这几年,国家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服务于宣传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基础性业务,包括数据安全、数据确权、数据加工、数据交易、数据分发、算力服务、AI服务和数据资源入表服务等。
只要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宣传文化机构就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述基础性服务,从而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
如果说数字化的成果是数据,那么,网络化的成果就是要素,完整表述就是将文化数据转化为生产要素。
交易是数据转化为要素的关键之举。宣传文化领域的每个机构多多少少都有数据,有的甚至建了数据库,但数据库一般都是自建自用的,造成投入大、产出小。交易为资源与生产之间架起了桥梁,有了交易,数据就不只是自用,而是为他用,数据变现收入就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宣传文化机构就彻底摆脱了只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员。
(三)人工智能落地应用需迈过“幻觉”这道坎
人工智能在宣传文化领域落地应用,目前最大的障碍是“幻觉”,即大语言模型生成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是和历史文化背景错位,甚至生成一些虚构的内容,这是人工智能落地应用的一道坎。
为推动人工智能落地应用,真正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工具,我提出了“对象化模型”概念。我经常举例“戏曲模型”。我国目前保存的地方戏曲有348种,比如以中国戏曲出版社牵头,联合相关的戏曲学校和研究机构,接入类似于DeepSeek等开源模型,利用筹集到的多模态数据,在自己的数据中心训练“戏曲模型”,全国1879家文艺院团通过蒸馏等方式,利用自己的数据进行推理,生成剧本、剧目、唱腔、舞美、戏装等,人工智能就可以在演艺行业落地应用。
一旦宣传文化其他细分行业也可以做出类似于“戏曲模型”的模型,宣传文化事业就会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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