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广电局加强电视剧和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福建局联合福建财政厅制定发布《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扶持电视剧、网络剧剧本创作、拍摄制作、文艺评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主办或承办的电视剧、网络剧和网络视听等重要活动,以及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等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相关设施维修、设备购置等。
二是严格下达程序。省局对收到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后,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绩效目标。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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