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广互联以及DVB+OTT融合创新论坛共同主办的第五届数字技术未来论坛(DTF2014),于3月18日(CCBN2014主题报告会的前一天)在北京广电国际酒店三层宴会厅召开。 本次会议邀请了政府主管部门、业界专家、有线运营商、新媒体机构等产业链各方,共同解读技术趋势,把握广电未来。
在18日上午的论坛上,DOF论坛秘书长、中广互联CEO曾会明做了题为《DVB+OTT商业模式研究》的演讲,他表示,互联网业态战无不胜,因此,DVB+OTT就是一个必然趋势,有线网络必须拥抱互联网,与互联网逐步对接,逐步互联网化;广电的产业化程度,以及商业模式的演进要求,决定了DVB+OTT的路线不是推倒柏林墙,而是先引滦入津,再逐步开放。
图为:DOF论坛秘书长、中广互联CEO曾会明
以下为演讲实录:
接下来的演讲是我自己,我给报一个幕,我代表DVB+OTT融合创新论坛,和大家分享一下DVB+OTT的商业模式研究。商业模式的研究是今年1月份DVB+OTT论坛立的一个项,本来阶段性目标希望在CCBN有一个初步的版本发布,但越研究我们觉得商业模式越复杂,至今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文稿,所以,我在这里是做个阶段性的汇报。
我讲三点:趋势、模式和尝试。就是我们在大的趋势下去分析商业模式,然后,我们应该怎么去尝试。
一、趋势
最近几个月我的演讲都会拿出这张片子秀一下,这是比尔·盖茨讲过的一句话,“我们总是高估未来两年内将发生的变化,却低估未来十年内的变化”。比如说每十年一个计算周期,从主机计算,到小型机计算,到PC计算、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现在的十年是可穿戴计算。DVB+OTT也是如此,这两年非常热,说OTT要怎样怎样,但OTT至今似乎还没有找到它的商业模式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在未来十年对行业不会产生巨大的变化。这就是我们看趋势的一个道理。
这张片子,是关于智能电网、智慧家庭和可穿戴设备的。上个月在西班牙MWC的展览会,反映出来的一个趋势是“万物互联”!有线网不仅是个内网,而且要和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等,形成万物互联。
另一个表象是“碎片化”。碎片化,不仅仅是智能手机、互联网的发展,使我们的生活、时间碎片化。碎片化,更是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的革命!比如说唱片,现在大家已经很难为买一两首新歌而去买一张专辑,用户会直接下载他喜欢的单曲。再比如,这两年电视里有很多非常好的栏目,《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我是歌手》等等,甚至它的单独栏目拉动了整个频道的品牌,广告经营模式也围绕它来展开,这实际是碎片化带来的结果。
联系到我们的行业,我们的行业之前是包月费的模式,电信之前座机等也是包月的模式,下一步可能都会受到碎片化的冲击。对于互联网来讲,所有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业务都可能会被互联网所颠覆,原来由运营商替用户区选择和安排的,像CD唱片以及有线电信业务可能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再看品牌的变化,看唱片、品牌和栏目的关系,随着碎片化,原来因为品牌在传统商业上可以获得很高的附加值,可以获得超额的利润,而碎片化使品牌的价值越来越接近产品的价值,这时候品牌它只成为一个口碑,只是用户的忠诚度,因此产生持续订购率,再通过SNS推荐别人购买。所以,品牌在碎片化下也发生着变化!
产业边界越来越模糊,下午会请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的李易来演讲,他说“怎么会想到3D打印机会成为勃朗宁传统枪械制造商的竞争者呢?Google这样的企业怎么会对传统汽车产业产生影响呢?”OTT TV,也有类似性质,它对电信来讲是增值业务,但对有线来说却与其基本业务相似性很高,因此这是错位的竞争。
今天重庆有线的张勇张总也在这儿,前段时间看他在微信上讨论特斯拉,这个汽车确实引起了全球汽车产业的风暴,我认为它的颠覆在于数字化的技术和思维对传统工业的改造,并不在于它采用了电动的技术,不用加油,不用发动机,它是个环保的产品,而更多的是用技术化的思维,包括使用17寸的大Pad,掌握汽车里所有的东西,车窗、音响、导航、电话等等。
看下近期一个有趣的事情,嘀嘀和快嘀,这两个打车软件的补贴大战打得不亦乐乎,看到过一个神评论:只要中国有两个商人存在,大家是在琢磨怎么掐死对方,而不是怎么共同做大产业,做大市场。我想背后的真相,其实嘀嘀和快嘀背后的腾讯和阿里,就是马上有钱的“二马”,他们在布局移动互联网支付。
移动互联网支付似乎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我们不妨顺着这个思路往下看一看。11月13日,央行叫停了虚拟信用卡,虚拟信用卡腾讯和阿里都在推,它是让用户在网上的消费记录成为一个信用担保,实际它就利用了大数据。这个事儿,央行只是说这个是暂停,并不是叫停,考虑它的安全性等等,包括二维码扫码的支付。
大家桌上有个宣传单页,我们发的广告,是歌华的罗总写的《有线电视经济学导论》,前段时间我们在网上发起了出版众筹,整个出版费用是2万多元,现在已经筹了12100元了。什么是众筹模式呢?我们先看看阿里巴巴的商业模式演进进程,今天也有一个阿里云OS的朋友参加下午的对话。我们的理解,阿里从淘宝开始做起,做的是C2C,也不收取平台或中介的费用,通过支付宝,支付宝也不收取手续费,支付宝的商业模式是沉淀资金。然后,支付宝+淘宝之后推出了天猫,自己进入了B2C产业。之后布局了O2O,准确地说是Online And Offline,OAO或O&O。阿里的战略认为要做好O2O就是SoLoMo,So就是Social Media社交媒体,Lo就是Local本地化,LBS和Checked in,Mo就是Mobile移动。所以,阿里收购新浪微博实际是布局So(社交化媒体),收购高德地图是布局Lo(本地化服务),最近可以听到林志玲妹妹很嗲的声音来导航,这只是互联网玩法的一个小噱头而已。Mo,实际嘀嘀、快嘀打车已经在做了,移动支付。最近阿里和华数合作彩虹Box,以及阿里云OS和智能电视的合作,就是要把这些用户进行定位,实现O2O。淘宝和天猫做的C2C和B2C,有1.2万亿,但O2O后面还有3万亿的供应链市场。到最后,他可以不卖货,只卖单就行了。甚至你家楼下的小卖部或者附近的超市,都是他的仓储和物流中心。可以想象一下,某天你一开机,一开彩虹BOX,这时候大数据会提醒你,你家的鸡蛋该买了,今天有什么样的优惠,你直接用支付宝下单支付,然后10分钟给你送上来了,现在的淘宝、天猫服务是做不到的,O2O之后就可以实现了。
前段时间有个会议,淘宝O2O项目品牌商负责人李川说了一句话:对于农业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以劳动力为核心;对于工业经济,是以机器为基础,以自动化为核心;对于传统经济,是以产品为基础,以品牌力为核心;对于PC 时代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以降低交易成本为核心;对于O&O 线上线下融合,是以移动互联网为基础,以商务电子化为核心。要注意,商务电子化不等于电子商务,它意味着所有的商务通过电子形成改变,被数字化,信息流就在这里面成为一个核心。我在后面又加了一句话,对于C2B,是以用户的需求为基础,以信息流控制为核心!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作者,美国的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指出,过去认为生产力最主要的是机器资本和工人绩效这两个因素。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时候,这两个因素只占了14%的比例,剩下86%在哪里呢?剩下86%实际上来自效率,包括供应链。互联网,就是通过信息流,实现产业链的扁平化,从而大幅提升效率的工具!互联网提升了这种效率。我们看很偏的农场采摘,实际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流提升了销售额,包括农家乐等等都是这样。这还只是效率的变化而已。
对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我个人总结为两点:入口之争和信息流控制。入口,包括门户网站、搜索引擎、IM、SNS、机顶盒开机界面等等;另外就是隐藏在入口之下的信息流控制,比如Google的 AdSense,任何一家网站嵌入它的广告代码,它可以根据他的页面内容提供和页面相匹配的广告,这些广告包括中广互联嵌入百度的广告代码,不是我们提供的,是他们在运营,通过你的入口走他的信息流。信息流,实际就是现金流。凯文·凯利是联线杂志的主编,他在去年谈互联网未来十年的趋势时说了四个词,屏幕、分享、注意力、流,这个流我想和信息流也是相关的。
我们要看到,商业的终局是C2B。最近黎叔有一篇讲话非常火,是他重回SMG之后的讲话,里面他讲了一个和马云的对话,如果用余额宝众筹一部电影的话会出现什么情况。即便有的人只出了5元钱,他也会说这部电影我投钱了,然后很可能会拉着七大姑八大姨去看,电影还没拍的时候观众就锁定了,甚至观众来出钱,而自己不用投钱去拍。实际上众筹也不是啥新鲜的东西,像传统的保险业其实就是众筹,无非大家一起出钱来保大家,某人出事儿了,大家都出点钱补贴他,没出事儿的,就算贡献了。但是互联网起来之后,保险源自众筹,也可能会被众筹所颠覆。我现在在互联网上已经看到有些人在利用众筹颠覆保险业,比如驾龄五年以上的,没有出过车祸的,拿着车本的历史数据,我们来拼,每人出2000元互保,这样出事故的人可以拿到保金,剩下的钱不用贡献给保险公司,而是大家可以再分掉。当然保险现在是有牌照的,有保监会,但是如果用户就在微信的朋友圈来发起,大家达成一个协议,我不是公开募集,是否可以?那么,保险公司的未来会怎么样?
实际上现在有很多众筹方式。我参加了北大的一个创业联合会,前段他们在探讨众筹一个农场,说每人出十几、二十万,我们吃的蔬菜都从那边种,可以保证绿色环保,甚至还可以带小孩去体验劳动,这些菜我们自己出钱自己来吃。再比如养老院,我们未来都会老,我们自己出钱众筹,对吃菜很放心,有养老院我们以后都有依靠。这是用户提前为自己的需求买单了,提前把自己未来要付的钱先付出去。这对传统商业的概念、公司以利润为评判的标准,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就是C2B,由用户来决定产品。
C2B的支撑是什么?我认为首先是大数据,就像黎文博士刚才演讲所谈到的,大数据形成全媒体的闭环,对此我有非常一致的观点。比如说对车来讲,他可以通过大数据实现自动驾驶,保险公司实际也可以通过大数据优化他的服务,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车主,你的数据我都有,你一直都没有出事儿,是非常靠谱的司机,我就可以提供更高的折扣给你,可以一年不用交3000元,交1000元就可以了,可以享受新手们交3000元的同样服务。因为你不会出事儿,对我来说风险非常小,这就是大数据。当然4S店也可以通过大数据提供主动的服务。当然,反过来大数据、用户的C2B甚至有可能对保险公司业务本身都形成颠覆。
只有互联网,才能够实现大数据的汇聚,使用户需求的收集成为可能,没有用户的互联就不可能。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等,进一步推动了万物互联的大数据。大数据和云计算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理解的。2012年的时候,我就讲“互联网是大脑,而不是像”,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美国一位脑科学研究者在一本书里说的,这个人非常轴,他把互联网的PC等联网终端结点和人的神经元去类比,他说Google、Facebook等等这些领先的互联网企业,他们都聘用脑科学家。我前段时间在北邮MBA新年论坛上听说,关于脑科学的研究中国的北师大有相关的研究在做。
所以,看趋势的话,我认为互联网模式是所向披靡的,是互联网模式,而不仅指互联网公司。他的模式是什么呢?之前可能是免费干掉收费,比如IE干掉Netscape,比如360通过免费把杀毒软件的格局重新打破,包括3Q大战等等。我个人总结下来两点,互联网的模式就是不断地OTT:它是放长线钓大鱼,意味着长期的利益;羊毛出在狗身上,就是大家所说的基础业务免费,靠增值业务挣钱。互联网模式,可以简单用这两句话去理解。
二、模式
在这样的趋势之下,我们再反观DVB+OTT的模式。
这张图表,是我在2012年DVB+OTT联盟筹备会上的演讲的PPT,当时我讲了DVB和OTT在用户、内容、前端、网络和终端各个层面的互补性。现在来看,认识比较肤浅,有很多不足。
先来看各种DVB+OTT的方案。这是TCL智能电视,我家里的电视拍的图片,它会把歌华的服务放在左上角的视频窗口里,里面呈现完整的歌华机顶盒的服务,旁边是它自己提供的OTT。关于TCL爱奇艺的电视,之前业界都非常了解,我现在依然认为它是个非常完美的OTT+DVB的方案,利用HDMI把直播信号引入进来,通过收集的EPG频道次序和各种机顶盒的遥控器红外频率等数据,还是实现了摇控器的整合,它只呈现了有线运营商提供的直播频道,而有线的增值业务、点播等等都被OTT掉了。这个技术听说是由科大讯飞提供的方案,它没有违反你181号文任何一项规定,我认为这就是技术的OTT,技术的颠覆,这是我们要看到和承认的现实。
华为的秘盒则采取了一种很温和的方式,有线机顶盒和秘盒两个盒子串联,比如歌华的盒子连到秘盒,再连到电视上。当你关掉有线机顶盒时,就使用秘盒的服务,你开着他就关闭,井水不犯河水。小米电视在和佳视互动的迷你高清机顶盒进行合作,佳视互动已经调整了原来只解决直播流的模式,而是和运营商合作,把有线电视的各种业务做成APK,然后装载到小米电视里。看这个图,它可以设置你的省市区,选择运营商,选择之后他能够把频道内容一一调出,同时佳视互动也把运营商其他的增值业务,包括教育等等等做成APK装载上去。
今天贵州的田总也在,这是我上次去贵州拜访的时候拍的贵州DVB+OTT的界面。贵州有线在和同洲探讨的一种合作,这是贵州高清互动的多彩云,横着翻页后,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应该是支持同洲摸摸看的界面,当时我看的时候还是个Demo,这个是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的服务界面,各家内容,通过左右滑屏的模式进行结合。
还有网关的融合模式。我上周到广州省网拜访,他们在考虑今年启动网关,实际歌华、重庆等也有类似的思考,把CA、DVB在网关终结,以下全部转成IP,这样你的直播服务就可以在智能电视或OTT盒子里装载一个APK进行提供,还可以向多屏分发,因为他都已经转成纯IP的了,多屏的覆盖可以通过这个去解决。
以上这些,还只是DVB+IP或DVB+OTT的技术实现方式。(关于商业模式),我并不强调互联网公司,我认为互联网业态是必然战胜的,很多业务会和互联网对接,互联网化。这里面核心的问题,是DVB和OTT他们之间商业模式的冲突,有线网原来我们是圈地而治的,是个相对封闭的网络,是有围墙的花园,前向收费,而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主要靠后向收费。电视的服务它有媒体属性,有社会属性,有家庭的属性,它不是纯粹个人化的,因此决定了DVB+OTT必须在可控之下实现融合。加上广电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并不太高,实际上商业模式现在业界需求还不到完全开放和完全免费的时候,开放和免费是有个逐渐的过程,所以DVB+OTT不是推导柏林墙,把整个围墙推倒然后我们全部免费掉。我认为是先引滦入京,在DVB和OTT之间现有一个渠道,一开始是单向引入,然后逐渐双向化,然后再逐渐开放。我认为在半连接、半开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最好的商业模式的平衡。前段时间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总书记任组长,我认为这是对DVB+OTT非常好的消息,这两方面都要作为重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看两条国外的动态。去年,Netflix与全球第一个四网融合的运营商Virgin Media达成了合作,前者把它的OTT内容放到后者的有线盒子里面,实现了DVB+OTT。而在美国,Comcast日前拒绝了Netflix的同类要求,美国的有线还有拒绝的资格。2月20几日,有一个重要的消息,Nextflix向Comcast支付买路钱,以确保Comcast用户能够顺利获得Nextflix的电影及电视节目流媒体的内容。Comcast并没有允许Nextflix把他的视频服务器,包括CDN节点放在他的网内,但Comcast和Nextflix之间做了类似IDC直连的事情。这是对全球的OTT与网络运营商都有重要影响的事件。
DVB+OTT,我认为就是有线网的商业模式逐渐互联网化的过程。就像这个游标卡尺(图),左边是前向收费的,右边是后向收费的,我们可以理解为免费+增值业务,我认为平衡点是逐渐向右走的,当然这个过程还有可能有阶段性地回头。回应一下刚才黎文博士的演讲,我认为随着C2B模式的成熟,后向收费又将轮回到前向收费,如果说一些影视剧,比如《我是歌手》这样的节目如果是众筹出来的,观众投票选哪些歌手来参与,甚至它的节目模式都可以通过众包的模式设计出来一些程序的话,那么这时候不仅广告主,甚至是观众提前会掏腰包。当然它的实现还比较远,但这样的轮回、螺旋式的上升是会存在的。
DVB+OTT目前的问题是什么?有些网络认为OTT要走内网,这就要大规模双向改造,还要上智能终端,投入很大,但OTT在中国却很难收费!你收费,人家纯OTT的盒子,包括山寨的盒子,都是免费,有些盒子甚至还有境外频道、成人频道。中国的互联网竞争是没有底限的,就像嘀嘀、快的大战,包括去年的电商价格大战,打到发改委出来叫停。这与国外的产业环境不同,国外的OTT一出来就是收费的。还好,中国有足够多的人口,这意味着“羊毛出在狗身上”的商业模式可以成立。所以,回头看老毛头的当年的人口政策,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还真难讲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很多事情换个角度看就有不同。(人口多)所以他有足够大的市场和足够的用户层次足够颠覆掉它原来的商业模式,产生新的商业模式,这样的商业模式可能在美国都很难成立。所以,很多人说互联网的创新中心在往中国转移,这句话我认为有一定的道理。
这样的模式,“羊毛出在狗身上”这句话就有所成立的,但要规模化才能成立,要规模化,就要送盒子。整转的时候可以送盒子,那是因为数字化后通过价格听证提高了基本收视维护费。DVB+OTT要更新智能终端,要靠卖盒子的话短期规模化很难,用户数量很少,那么羊毛出在狗身上的这个狗就不见了,最后怎么回收?
咱们看一下同洲的模式,和辽宁省网也就是北方联合的合作模式,签了《DVB+OTT项目合作运营协议》以及《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项目合作协议》。对于第一个协议,用户购买600元套餐可以收看2年的OTT基本套餐节目,赠送DVB+OTT机顶盒及Cable Modem/EoC终端。这样来看,OTT基本套餐内容是收费的,但如果在这里收费,而纯OTT盒子提供的内容却免费,这个竞争很难,除非底气是你的盒子里的内容好的多得多。第二个协议,同洲在朝阳、阜新提供DVB+OTT机顶盒,北方联合每月为每台盒子补贴8.2元,连续三年;三年每台盒子补贴计295.2元。这个模式来说,实际上只是分期付款而已,也并不是免费送盒子。
看看华数的模式,华数也是我们DVB+OTT论坛的成员之一,华数是两种模式,一是华数提供OTT业务平台及内容,同时提供流服务能力;广电网络自行采购机顶盒并提供DVB业务,DVB业务收入归属广电网路,在增值的OTT业务中,华数和广电网络按照6:4分成。二是如需要华数提供机顶盒,商务模式为:华数在三年之内,按照每户每月8元向用户收取机顶盒费,同时华数提供OTT业务平台、内容及流服务能力,在OTT业务上,华数和广电网络按照7:3分成。这里也有一个8块钱,比同洲便宜0.2元,然后再来分成。如果说我们的DVB+OTT模式是向互联网免费模式演进的话,实际这些模式都是这个过程中游标卡尺还更靠近圈地、前向收费的模式。
再看看歌华和百视通的合作,歌华主要采和宽带业务捆绑的方式,有两个套餐:一是订购歌华22M宽带包年产品,免费送宽带电视机顶盒一台+12个月歌华飞视节目服务;二是订购歌华12M宽带包年产品,每年加168元(原价336元),送宽带电视机顶盒一台+12个月歌华飞视服务。我们再看看南方传媒,他们也是我们联盟的成员,他们和联通宽带的合作也是这种模式,用户订购联通的宽带送南方传媒的OTT服务。鹏博士也是如此,它旗下的长城宽带开始是采购乐视的盒子,随宽带赠送,后来自己收购了一家公司,自己做平台、终端,送OTT盒子。
那么,DVB+OTT怎么挣钱?能不能挣钱?在上述模式中,实际上谁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且谁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让我送盒子可以,三年每个月给我8.2元,那么运营商能够靠增加的OTT把这些盒子的钱挣回来吗?能够有这样的信心吗?真的不知道。
关于内容的前向收费,我们看到版权的规则正在逐步建立之中。近期关于NBA版权之争,乐视、百视通、红雷盒子出现了好多条新闻,说明大家都开始关注版权的规则了,这是好事。另一则新闻,不久前乐视告天威,居然乐视告天威七天回看侵犯版权,乐视居然还赢了。仅仅从目前著作权法关于影视版权的界定来看,只有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但《著作权法》我认为必须要与时俱进修改。在没有点播、互联网视频之前,影视版权原来只有广播权和音像版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音像制品产业的没落,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但现在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之后,走向高清互动业务,和原来只有广播、直播式的业务已经不一样了,那么版权的界定也应该与时俱进修订。回看业务究竟属于广播权的调整,还是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调整?我认为一定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这个问题。版权不是天生的规则,只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原来也没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后来有了网络之后《著作权法》做了修订,我们应该推进这部法律的合理化修订。
那么,羊毛究竟出在哪条狗的身上?靠视频内容的收费是否可行?还有一个是广告。去年CCBN的时候,天威牵头干了一个很好的事情,成立了有线数字电视广告联盟。另外,听说国网已经在做工商注册了,它是非常有可能建立一个全网统一的广告运营平台的,就像百度的广告联盟一样,这样就可以给OTT的整个生态链提供一个商业模式,你做个教育、游戏等等应用,通过广告联盟可以嵌入相应尺寸的静态或动态广告,实际就是C2B,拿用户换广告资源,扶持我的产业链圈子里所有的应用,我给你们提供商业模式,而你们又成为我广告播出的商业渠道。
另外还有电视电商,非视频应用和DVB有互补,再有电视游戏也得到越来越多运营商的看好,这些业务,具体怎么样还要再看。
三、尝试
DVB+OTT决不是智能终端化那么简单,关于OTT走内网和外网应并不那么重要,如果仅仅提供视频服务的话,内网和外网只是相当于CDN节点部署不同,当然还有版权细节的不同。再往后,将来做大数据包括和SNS对接,是必须要对接互联网的。DVB+OTT的实质,我们认为是有线网络的商业模式逐渐互联网化。建议两步走,第一是资源整合,共担风险,共创未来;第二,走向平台化运营,开放能力平台,通过IP化实现业务的快速部署,我来搭台大家来唱戏。
所以,我们在DVB+OTT融合创新论坛之下又成立了DVB+OTT落地应用推进工作组,就是我们看到现在的玩家不够多,资源不够多,希望网络、用户、牌照之外能把更多的资本、应用整合进来,大家共同担风险,只有去尝试,才能找到更正确的路。时间原因,关于平台化的运营我就不多说了。电信现在的趋势是智能管道,实际我们去看智能管道和平台化运营、多边契约和互联网模式是一脉相承的。移动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杨景老师曾做一个关于车联网的报告,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把车厂、交通管理部门、4S店、保险部门、养路部门、停车、加油、运输、信贷、驾校等全部串接起来,因为我有这张网络就可以通过网络形成多边资源的契约,这就是互联网的思维,产业共赢的思维。
通过DVB+OTT,挖掘直播入口的价值,和社会资源连接。关于IP化,只是服务于平台化的技术基础。未来媒体的趋势将是智能媒体,是人为中心的,收敛碎片化,实现万物互联,信息流就是现金流!
最后,希望业界共同推动DVB+OTT的落地应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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