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26年,全省低空制造能力、应用水平、产业生态全面提升,带动全省经济增长超2000亿元,低空经济规模和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基金,领投一批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低空经济项目,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产业。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发适应低空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围绕低空经济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强化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大力推动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等企业。
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
附件:《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原文
江西省关于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促进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把握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方向,以全面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空域开放为保障,着力做强低空制造、丰富低空场景、提升低空设施、完善低空服务、优化低空生态,构建产业智慧高效、场景丰富多元、业态广泛融合、监管安全规范的低空经济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低空经济,努力创建全国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新质生产力新赛道,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为加快构建体现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注重发挥市场在低空经济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谋划、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科研院校、中介组织、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低空经济发展,形成多元化参与、全要素集聚、可持续发展的低空经济发展新局面。
坚持供需结合,两端发力。坚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立足江西、面向国内外,深度挖掘丰富应用场景,加强适应低空应用场景的产品供给,提升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业态发展壮大、新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场景促进应用、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激活场景的良性循环。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全省“一盘棋”,构建以南昌都市圈、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引领的双核驱动、多点示范、全域融合的空间格局,充分激发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先行先试、敢闯敢首创,提升空域开放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突破低空产业新赛道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推动应用场景模式创新、范式革新,破解低空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我省低空经济“造得出”“飞得稳”“管得住”“发展好”。
坚持开放共享,互融共进。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发展,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推动各类人才、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向我省聚集,营造低空经济发展一流生态。将低空经济深度融入产业转型升级、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治理提升中,培育新规则、完善新基建、催生新消费、创造新价值,不断拓展低空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安全底线,创新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维护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国防安全的基础上,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审慎包容发展低空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壮大低空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26年,全省低空制造能力、应用水平、产业生态全面提升,带动全省经济增长超2000亿元,低空经济规模和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低空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低空领域关键技术实现突破,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飞行器,构建以低空制造为核心、以低空保障为支撑、以低空服务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培育一批低空经济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力争聚集低空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300家,争创国家级新型通航装备制造业集群。
低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技术先进、软硬结合、融合成网的低空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建成23个左右通用机场、500个左右直升机起降点(含固定及临时起降点)和一批无人机(含eVTOL)起降场地。在试点区域建成低空智联网,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低空飞行规模显著提升。低空空域精细化、协同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空域资源有效释放,飞行空域不断拓展,航线航路持续加密,飞行时间明显增长。整合全省资源“创机会、供场景”,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低空场景体系,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农林植保等传统场景持续拓展,载人飞行、低空物流、城市巡查等新兴场景不断涌现,遴选打造100个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低空经济生态持续优化。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成功争创若干国家级低空经济试点示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生态不断完善,人才、技术、资金等各类先进要素加快向低空经济集聚。低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不断完善,低空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安全保障不断强化,配套服务更加完善,适宜低空经济发展的一流生态基本构建。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低空制造水平
1.布局发展新型航空器。瞄准低空经济龙头制造企业加大精准招商力度,重点围绕eVTOL、无人机及零部件制造等企业招引一批引领性重大项目。鼓励我省航空领域重点企业围绕eVTOL、飞行汽车等产品加强布局,提升整机产品规模和效益。积极推动智慧空中出行(SAM)装备发展,大力发展eVTOL等低空新产品,结合应用场景布局多旋翼、复合翼、倾转旋翼等不同构型eVTOL。支持不同类型、不同动力无人机研制生产并投入运营,更好适应低空经济市场需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政府及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下同,不再列出)
2.促进传统航空器升级发展。深化与中航工业、中国商飞、中国航发等航空央企战略合作,推动低空整机、发动机研发制造、关键部件等重点项目落地转化,开发大载重通勤飞机、大吨位直升机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低空飞行器,争取组建无人直升机公司,做大做强无人直升机产业。针对农林作业、应急救援、工业生产等需求,推进大中型固定翼飞机、高原型直升机、特种无人机等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适应性。发挥洪都、昌飞等研发生产优势,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推动新型教练机、直升机等新项目立项及批产,鼓励研制生产轻型运动飞机、通航小飞机、无人直升机等适应低空消费场景的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低空制造配套产业。支持我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企业深度嵌入低空经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发挥我省锂电优势,以电动化为主攻方向,兼顾混合动力、氢动力、可持续燃料动力等技术路线,加快航空电推进技术突破和升级。支持锂电新能源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围绕新型航空器开展高功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航空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围绕飞行控制器、电子传感器、精准导航等方向开展研发生产。支持新材料企业研发密度低、强度高、抗腐蚀、耐高温的合金材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等航空新材料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开发低空应用场景
4.推动低空交通物流应用。完善省内航线布局,拓展城际运输,开展通航短途客运服务及末端配送应用试点,建成“干-支-末”物流配送网络。拓展城市低空配送场景,推动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落地。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在试点区域开展多场景低空飞行业务,推动开展城市无人机配送、闪送等物流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打造“3公里、15分钟”社区即时配送模式。探索大中型载货低空航空器在运输机场、异地货站、江河航运物资补给中的应用,探索在综保区、临空经济区等地开展低空运输等智慧物流模式。聚焦城乡低空末端物流,在偏远乡村和山区开展无人机低空配送试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城市空中交通(UAM)业态。探索构建城市立体交通低空航线网络,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通勤、公务飞行等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支持eVTOL、直升机等载人飞行器在城际飞行中的应用,构建以南昌、赣州等地为中心,连接九江、景德镇、吉安等地,打造纵向串联、辐射周边的空中走廊,推进飞行器起降点与周边高铁、机场的联程接驳。支持运营企业在有条件的区域发展以eVTOL为主的商业运营,探索设立“机场-高铁”“机场CBD”等空中航线。(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丰富低空文旅消费应用。支持通航运营、旅游等领域企业合作,依托我省丰富旅游资源设计一批特色空中旅游航线,因地制宜形成串联各主要景区的“空中巴士”,开发自然风光、生态气候等旅游资源低空直播场景服务。打造集中展示“江西风景独好”的空中游览廊道。积极开发空中游览、航拍、表演等低空消费项目,推广“低空+消费”应用。积极引导群众提升消费理念,支持开展动力三角翼、低空跳伞、滑翔伞、航空航天模型等示范运动项目,推进航空特色小镇、航空飞行营地等建设,发展赛事经济,拓展“低空+运动”应用。利用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融合我省红色、古色、绿色等文化元素,打造无人机编队表演等文旅消费新场景,构建“低空+文旅”新业态。依托各种科研基地、运动中心、航空展览馆等,开展低空科普、航空研学等活动,发展“低空+科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省科协、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拓展公共服务场景应用。坚持政府先行、国企带动、市场参与,鼓励各地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加大无人机、直升机等航空器在国土勘查、应急救援、环境保护、气象监测、人工影响天气、电力巡线、公路巡检、森林巡护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试点省建设,积极开展空中侦查勘测、空中指挥调度、空中消防灭火、空中紧急输送、空中搜寻救助、空中应急通信等应急救援领域应用,打造“半小时航空救援圈”。持续推进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建设,加强医疗机构与通用航空运营单位联动,建立高效的航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探索开展“空中120”试点工作,实现对急救患者、血液制品、检测样本、供体器官等快速转运,提升全省航空医疗救护能力。推动航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支持东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能力。落实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无人机施肥、无人机病虫害防治、无人机增雨抗旱和改善空气质量等新型植保方式,推动低空技术赋能乡村振兴。(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度参与城市治理服务。充分利用北斗、5G及“摄像头+无人机”等低空技术和产品,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的低空遥感监测网,在空间测绘、环境整治、治安巡查、交通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城市低空应用标杆场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无人机在城市高层灭火场景中的应用,构建有人无人、高低搭配、功能互补的低空救援体系。探索无人机在保险理赔、现场查勘等领域应用场景新范式,鼓励企业参与城市低空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委金融办、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9.构建地面保障设施网。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各类地面起降设施,构建以基地型通用机场为骨干,其他一般通用机场为节点,直升机起降点、无人机起降场等为支撑的通航基础设施网络及配套设施。综合考量各地低空场景培育、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优化调整通用机场规划布局,按照规划目标优化调整和新建一批通用机场项目。指导地方政府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先行建设简易机场,后续根据市场需要对通用机场进行改造升级。支持各地结合航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和空中游览等场景需求,完善直升机起降点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支持国内重点企业共同推进无人机起降设施建设,推动兼容主流无人机的公共无人机起降点网络建设,满足无人机起降、停放、充电、运输等多场景运营需求。鼓励已建成的通用机场完善能源站、固定运营基地(FBO)、维修站(MRO)等地面保障设施建设,加强场地、设备和供油电等低空设施维护。推进eVTOL起降场试点建设,探索打造eVTOL、无人机、直升机融合飞行起降基地。统筹备降点、迫降点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健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低空飞行航线网。用好空域改革试点成果,加强军民地三方协同,优化城市间低空航线网络,推动构建3000米以下通用机场之间、通用机场至周边起降点低空目视飞行航线。聚焦城市内低空载货载人运输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市内低空公共航路划设研究工作,推动开展城市多层级无人机航线运行试点,统筹开发利用城市低空空域资源。开展数字化飞行规则、自由飞行模式等低空航路航线智能化研究,探索低空空域无人飞行器、有人飞行器等融合飞行试点。加强电子围栏、要地防御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布局低空智能信息网。基于省低空航线空域需要,构建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能信息网。发挥国家(江西)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项目优势,研发推广基于北斗技术的通航管理系统,实现低空空域监视的全面覆盖和可视化监管。大力实施信号升格行动,推动5G-A、北斗数据链、低轨卫星互联网等通信技术融合应用。有针对性加密北斗通信终端、气象雷达、光电探测、通感一体等设备,完善低空飞行监视、气象监测、电磁环境监测等信息保障。支持构建低空地理信息网络,完善低空飞行器识别、通信、定位、监控等功能,打造低空飞行三维地图。探索通过数字孪生、城市CIM等技术,构建城市、空域、设施、飞行器等实时数字孪生系统,支撑“安全、协同、高效”的城市数字空域,为空域划设、空域管制、仿真模拟、飞行评估、应急处置等提供能力中台。推进智算、超算中心建设,为低空经济信息网提供算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省气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飞行服务站建设,持续完善通航飞行监视服务系统,优化飞行审批、预警处置、气象保障、空管服务等功能,打造省级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深化军民航协作,促进各类数据汇聚互通,为监管方、管理方、产业方、运行方等各方面赋能。着力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恶意攻击防护、通信链路安全、飞行器飞控安全以及非合作目标的反制等方面,强化低空安全数字化保障。推进省通用航空协调运行中心及分中心建设。按需建设市级低空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提供包括通信、导航、监视、地图、航路、气象、空中信息、起降点分配调度等一站式智能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低空服务供给
13.提升适航审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国民航江西适航审定中心优势,鼓励开展中小型民用航空器、无人机等产品及航空零部件的审定,支持适航审定标准和关键技术研究,鼓励拓展适航审定服务范围,形成服务全省、辐射华东和华中地区的大规模适航审定能力。引进培育适航审定人才与适航设计服务企业,发展航空器适航审定配套产业,提升航空器审定效率、降低审定成本、缩短审定周期,推动更多航空器产品和型号在江西落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设航空器试验试飞平台。建立健全覆盖飞行器整机、机载系统、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的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支持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充分利用瑶湖机场等试飞资源,充分保障空域使用需求,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内重要试飞基地。支持建设一批航空器综合应用测试场,搭建多尺度、多载重、多环境的试飞测试平台,支持无人机抗干扰、无人机反制等测试,开展无人机安全性、可靠性及符合性研究试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培育低空维修服务。发挥航空装备配套和维修保障优势,拓展低空飞行器部件、机体、动力系统等维修业务。推进昌北机场航空维修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发展飞行器托管和租赁服务,提高低空飞行器使用效率与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飞行器拆解再制造技术,积极拓展飞行器深度维修及改装、飞行器拆解及航材零部件维修再制造等业务,不断完善低空产业链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发展低空培训产业。支持建设航空教育培训基地,提供飞行培训、航空法律普及、飞行驾驶证考证、航空器维修人员业务培训、无人机专业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省内专业高等院校建设,加大与各航司及国内外民航院校合作,联合培养航空人才。加强警用通航、无人机培训等基地建设,打造航空教育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作用,积极发展飞行模拟培训业务。依托江西飞行学院等学校,积极开展定点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翼装相关航空运动的娱乐体验培训和执照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创新驱动支撑
17.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巩固拓展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成果,探索“政府统筹低空空域需求配置、空管部门负责空域论证、通航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军民航空管协同水平。完善空域划设机制,探索推进3000米以下部分地区管制、监视和报告空域分类划设,实现低空空域覆盖江西省主要城市及景区。提升低空空域的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能力,对省内通航企业相对固定、反复使用的空域和航线,探索“一次批准、长期有效”的便捷服务。探索融合飞行监管机制,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分类分级划设无人机适飞空域,明确飞行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规范,逐步放宽禁飞管制。(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探索运营模式创新。整合省内制造、运营、文旅等航空资源,推动组建省低空经济发展集团,统筹推进地面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挖掘整合应用场景资源,打造引领带动我省低空经济发展的综合性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投资,探索通用机场一体化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建立更为灵活的通用机场第三方公司管理使用机制,提升通用机场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商业运营,探索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突破关键技术创新。集中力量攻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eVTOL方面,重点围绕航空级电池、电推进系统、航电飞控系统、复合材料等核心部件开展技术攻关。无人机方面,重点突破飞行控制、智能避障、动力推进、故障诊断、无人机组网、无人机反制及抗干扰等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提升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等相关核心零部件生产能力。软件技术方面,重点围绕北斗应用、异构高密度运行管理、复杂环境可靠精准 CNS(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中低空三维气象湍流精准监测与反演等技术开展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气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低空创新载体。在低空经济领域布局先进通航动力设计、航空装备研发与制造、新型航空飞行器、航空应急救援等方向的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争创昌飞航空应急救援实验室等部级实验室。推动与中航工业联合建设低空经济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与民航低空地理信息与航路重点实验室等机构合作。加快低空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国防科技先进技术、工艺、材料等攻关成果向低空产业装备领域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积极开展创新试点。持续跟踪国家政策,争创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等国家级试点,开展城市空域管理、运行管理、飞行保障等先行先试工作。推进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验证符合性研究,促进无人机产业升级发展。培育一批省级低空经济示范区,围绕低空试飞试验、低空制造创新、城市融合飞行等开展创新试点,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低空经济发展生态
22.强化人才供给。深入实施“赣鄱英才计划”,组织开展“才聚江西、智荟赣鄱”引才活动,加强低空经济领域院士工作站建设,大力引入低空经济领域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及战略性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支持低空经济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大低空管制、飞行、维修、管理和营销等人才培育力度。支持省内高校开展低空经济领域的新工科建设,促进计算机科学、数据分析与航空制造专业的交叉融合,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资金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支持,用好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低空经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试点的支持力度。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基金,领投一批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低空经济项目,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产业。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发适应低空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围绕低空经济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强化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大力推动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等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委金融办、人行江西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标准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编制低空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基础设施、低空气象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形成一批标准成果。围绕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适航、流通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标准需求,鼓励制定飞行器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省市场监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应用推广。整合全省公共服务领域通航服务,实行归口统一管理,集中力量培育低空应用场景。鼓励各地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持续扩大政府购买通航公共作业服务,组织开展低空应用场景供需对接活动,探索建立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商业模式。加强低空经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列入“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低空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动开放合作。持续加强低空经济品牌培育,办好中国航空产业大会、南昌飞行大会等赛事活动,争取承办国家级低空经济会展活动。与中部空域改革试点省加强合作交流,在空域开放、技术协作、产业协同等领域深化合作。积极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建设,鼓励和支持低空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开拓省内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发展安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与低空飞行密切相关的国防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低空飞行安全的风险防范机制。汇集政府部门及行业资源,建立健全航空应急调度机制。加强无人机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完善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础设施运转安全高效,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切实维护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严防低空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数据失密泄密风险。(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省低空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全省低空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协同、部门联动,推动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重要试点落地。推动组建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研究机构和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制定支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强化对低空经济人才引育、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保障、适航取证、创新试点等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考评激励。探索建立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构建江西低空经济指标统计机制。建立健全低空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发布低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和年度发展白皮书。探索低空经济发展考核,进一步调动部门、市县、开发区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搭建多样化宣传平台,普及低空经济文化,提升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低空消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低空经济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加强产业政策、地方先进经验和企业典型案例报道,优化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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