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北京宝联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用户体验管理系统(CEM)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简称“规划院”)、北京宝联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联科技”)在西安签订《用户体验管理系统(CEM)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合作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用户体验管理体系研究与应用实践。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规划院是以原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所、广电总局计量检测中心和广电总局科技信息研究所为基础,于2004年4月组建成立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广播电视系统唯一专门从事技术规划、标准研究的专业机构,广电行业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宝联科技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进行管理体系调研与流程化设计,设计用户大数据分析模型,定制分析报告模板及相关报表;设计实现各类产品的质量分布地图;设计实现全局的用户体验质量地图;建立自动报警触发;设计分析及预测系统;建立完整的用户体验质量管理体系。
2、合作方式:各方投入相关优势资源,组成研发联合体,按产学研结合模式推进。
3、成果分配: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以及由各方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各方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完成方所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成果报奖等根据各方的贡献大小确定排名。
4、项目管理:各方组成专家组,审查技术方案、研究计划,检查任务执行进度与质量等;各方共同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设立项目组,制定并执行技术方案、研究和开发计划等,定期开展任务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交流。
5、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负责合作形式、合作范围、合作内容及协助组织实施推广,对项目成果落地提供实施验证环境;规划院、宝联科技负责为合作提供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撑;规划院负责为合作争取协调国家或部委层面的相关支持。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用户体验管理相对于以关键性能指标为核心的产品质量管理方式能更好地适应以客户为导向的市场环境。实施用户体验管理,有助于提升广电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目前,用户体验管理在广电行业的应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公司本次与规划院、宝联科技合作,将发挥各方优势资源,摸索并建立一套适用于广电行业的用户体验管理体系,推动用户体验管理在广电行业的应用与发展。本公司作为项目研发方,项目成果在陕西落地以及在行业内推广都将对本公司产生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具体实施情况和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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