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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5》再遭Talpa指控 或7月无法上档

导语:从年初便开始占据热门话题榜的“好声音”版权之争仍在继续。4月20日,《The voice of…》原版权方Talpa的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京接受媒体访问,再控星空传媒《中国好声音5》侵权一事。

  从年初便开始占据热门话题榜的“好声音”版权之争仍在继续。4月20日,《The voice of…》原版权方Talpa的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京接受媒体访问,再控星空传媒《中国好声音5》侵权一事。

  Talpa方在会上表达了几个重点:1.和“星空”无法继续合作,并非Talpa在第五季“开出天价”,而是“星空”欲压低价格2.星空传媒在明确同Talpa合同失效的状况下,仍通过非法方式对商标进行了注册工作,不可接受3.即便《好声音5》后期改了新LOGO,对节目形式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仍属“翻版”,是违法的,会进行进一步诉讼4.Talpa和新伙伴唐德影视合作的正版 “好声音”处于准备阶段,将呈国际化特色5.Talpa原版《The voice of…》本身也涉嫌抄袭爱尔兰节目一事,不属实。

  “好声音”版权之争回顾梳理

  作为《The voice of…》的原版权方,荷兰节目模式公司Tapla同中国星空传媒合作了四季《中国好声音》,且取得不错反响。但自今年1月起,星空传媒《中国好声音5》被指侵权一事开始闹得沸沸扬扬。1月20日晚间,中国唐德影视公司突然发布公告,宣布与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两天之后的1月22日,Talpa公司在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星空华文公司制作播出《中国好声音5》。1月28日,“星空”旗下灿星制作对外发布声明,指责Talpa违背国际惯例索要天价模式费,“星空”已启动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1月29日,唐德影视召开发布会,与Talpa正式就《The Voice of …》版权签订了协议,唐德获《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5年4季的授权。2月17日,星空传媒《中国好声音5》官方微博公布将原本标志性的手拿话筒的“V”造型Logo“换新装”。而随着一组“灿星原创《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讨论稿”的流出,“灿星”亦公示:由于是Talpa公司单方面撕毁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故“灿星”将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至今的状况是,“星空”版《中国好声音5》已获广电总局许可,确定了周杰伦、那英[微博]、汪峰[微博]、庾澄庆[微博]四位导师,拟于今年7月开播。

  最新进展:原版权方Tapla细答“侵权”7大热点

  其实早在1月29日,唐德影视召开发布会,与Talpa正式签订《The Voice of …》版权协议之时,就有不少媒体欲探到底是何原因使得Talpa和星空传媒之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然而彼时Talpa并未透露太多细节。4月20日,Talpa的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赴京召开交流会,就多家权威媒体提出的“侵权”疑问一一作答。重点整理如下:

  疑问1.第五季“好声音”和“星空”合作破裂,是否如传闻所说因Talpa方“开出天价”?

  Talpa:和“星空”不能继续合作的原因很多。当然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是费用,这个节目每一年都越来越多地受到欢迎,价格上涨是非常自然和正常的,每一个国家都不例外。但我们发现,我们的合作伙伴星空在跟我们提出第五季相关合同条款建议的时候,甚至欲支付比第二季还要低的费用。

  另外一个事实,我们非常重视的是合作“伙伴”关系,在之前跟星空传媒的关系当中,他们的行为并不能体现这种合作伙伴精神。实际上就在一年前,我们就已经就商标注册的事情进行了沟通和洽谈,告诉他们不可以这样做的,并且应该归还相关的权利。但即使在我们的合同当中已经非常清晰地做了界定,星空传媒依然没有遵守。

  疑问2.和“老伙伴”合作终止,又是否如星空传媒所说是Talpa单方面撕毁?

  Talpa:我们没有单方面销毁合同。合同当中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在几年之后,也就是合同到期的时候我们会有一个大约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段,双方可以重新地对下一次的交易进行谈判。所以我们在这两个月当中进行谈判,这个过程当中星空传媒所提出的一种条约是非常不可思议的,甚至是有些荒诞的,没有办法让我们双方达成一致。在这之后,合同就会自动失效了,而我们也非常确保星空传媒这边对这个信息是了解无误的。所以我们将非常正式合同宗旨的法律函件发给了星空传媒,并且清楚地再次重申当合同自动失效之后,所有之前授权的权利依然重新归属到Talpa。

  疑问3. “星空”在之前公开发布的声明中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节目品牌属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并且已注册“好声音”商标。对于这一行为,Talpa公司有何看法?

  Talpa::实际上无论是对于知识产权还是商标注册,或者是相关的标识、LOGO都是Talpa的唯一核心所在,因此我们对这方面的内容总是非常仔细,也会在合同当中非常清楚地去进行澄清。在与星空传媒的合同当中也不例外,我们在合同中提到,不能允许去做任何关于商标注册的工作,而星空传媒是在知晓的情况下依然这样做了。

  除此之外,星空传媒是通过非法的方式对商标进行注册之后,我们发出了正式的法律函件,表示应该将相关权利重新完全归还给Talpa。星空传媒通过非正式信函曾表示愿意归还,但时至今日仍未归还,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采取了法律诉讼的手段来帮助它的实现。

  疑问4.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已经拿到了广电许可证,也更改了LOGO和某些节目形式。就这些方面如何判断他们是翻版还是原创?

  Tapla:我们了解到在灿星制作对LOGO做了相关的改变。接下来的问题我可以这么提出,如果我们有一辆某品牌的汽车,你对它的后视镜进行了小改动,这个时候你会不会说这就不是该品牌汽车了呢?即使是非常小的改动,也并不表示它就不是《The Voice Of…》的节目了,它依然是被认作是翻版的。

  疑问5.从1月到现在,在香港的官司如何了?另外灿星制作的《好声音》将于7月上档,Talpa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唐德影视版的《好声音》有什么进展?

  Talpa:关于香港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程序的情况,第一,我们在做第一个法律诉讼案件的时候是胜诉的,并且采取了临时禁止令的措施。而第二个案件是关于仲裁的,需要的时间会更长,有可能达到8到12个月。

  当然我们也听到了星空传媒方面《中国好声音5》的一些动作,但是他们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是违法的,我们会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对于跟唐德影视之间合作的《中国好声音》,现在处于预制作的准备阶段。对于这种比较大型的综艺节目来讲,通常会花6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现在还没有办法准确地告知各位具体会在什么时间播出。

  疑问6. 身为“综艺新秀”,唐德影视又将如何玩转“中国好声音”呢?

  Talpa:跟唐德影视的合作方面,我们会带来很多国际的元素,正如之前所介绍到的,我们《The Voice Of…》也已经是授权给了64个国家,每个国家都会将非常新鲜和非常具有创意的点子带到《The Voice Of…》的节目当中。这些创意和点子有可能是来自于荷兰的,有可能是美国的,也有可能第一次就在美国使用或者是其他国家。而我们作为这些权利的拥有人和所有者,我们可以将这64个国家当中任何最新、最好的点子用到中国来,在下一季《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当中也会呈现出国际化的特色,所以说在这个时候也只有一个唯一的原创《中国好声音》的节目。

  疑问7. 另有报道指出,Talpa公司的《The Voice Of…》本身也涉嫌抄袭爱尔兰制作人Michael Roy Barry的《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模式,就此有何回应?

  Talpa:在每一次我们成功制作相关节目模式的时候,包括《老大哥 Big Brother》和《一掷千金 Deal or no Deal》等节目,就会有很多其他人来声称这个节目是由他们来制作和创意的。对于Roy Barry的情况,他自身在一生当中都从来没有制作过任何电视节目,但是他却声称《美国好声音》是他开发出来的。很明确,《好声音》的节目是由荷兰创建并且首先播出的,Roy Barry的这个故事纯粹是一个笑话。

【责任编辑: 温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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