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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写入“十四五”规划,媒体深度融合近期有点“火”(附相关政策整理)

导语:《建议》提出,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

  11月3日,新华网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建议》对媒体深度融合、全媒体传播、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建议》提出,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

     媒体深度融合写入“十四五”规划,开启媒体改革2.0

  五年规划,全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从历史脉络来看不难发现,五年规划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每个五年规划都是在分阶段落实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十四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而媒体融合在其中被提及,并着重提到,“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这也意味着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重心。

        今年9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意见》的提出,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

    《意见》提到,要求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一体发展,坚持移动优先,坚持科学布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从媒体融合到媒体深度融合,媒体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 此前,中国教育电视台总编辑胡正荣也曾在一篇名为《胡正荣专栏|“十四五”全媒体建设四大关键问题》文章中提到:

2021年是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开启之年。面对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各个领域都将进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经历疫情大考之后,整个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将会加快,网络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系统——媒体系统也应该进行质的升级与迭代。 

如果说今年及以前的媒体变革,特别是以媒体融合为核心的媒体改革是1.0版的话,那么明年,乃至“十四五”期间我国主流媒体进行的改革就应该是升级的2.0版,是以新型主流媒体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全媒体人才培养为抓手,以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为根本任务的建设时期。

2020年6月30日中央深改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指导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的最新文件,也可以看作媒体改革2.0版的启动文件。

从主流媒体已有的改革实践,特别是6年来的媒体融合推进情况看,业绩相当突出;当然,仍旧需要攻破的堡垒、障碍和约束都显而易见地存在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将有助于找到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和工作路径,也可以为主流媒体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观察和思考的角度。

  近年来媒体融合发展部分重要政策梳理

  1、《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适应媒体格局深刻变化、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

  《意见》提出,要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导向的要求,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

  2016年7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旨在通过持续创新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不断巩固壮大主流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思想舆论支撑。

  目标在于,力争两年内,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局部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几种基本模式。在“十三五”后期,融合发展取得全局性进展,建成多个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打造出数家拥有较强实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新格局。

  重点任务包括: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加快融合型节目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制播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传播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技术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经营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运行机制建设,加快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3、《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201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在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方面要求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扶持重点主流媒体创新思路,推动融合发展尽快从相“加”迈向相“融”,形成新型传播模式。支持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建设统一指挥调度的融媒体中心、全媒体采编平台等“中央厨房”,重构新闻采编生产流程,生产全媒体产品。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媒体定位,统筹推进媒体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媒体集团。

  要求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移动互联网建设和生态治理。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健全网站分级分层管理体制。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网民网络文明素养。将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统一管理,纳入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称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网络文明传播、网络公益活动,增亮网络底色、激发网络正气。

  4、《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指明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

  会议指出,组建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利于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要深化机构、人事、财政、薪酬等方面改革,调整优化媒体布局,推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要坚持管建同步、管建并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019年1月15日,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为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规定了操作指南和建设规范。

  5、《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的通知》

  2019年4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的通知》,决定建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通过建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凝聚最广泛力量,汇集全行业智慧,贯彻落实好中央“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重大战略部署,为总局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提升总局广播电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初期,专家库包括“优秀专家学者”和“优秀行业从业人员”两个子库。

  6、《总局关于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10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总局决定择优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举措,汇聚各方力量、深入研究探索、强化应用示范,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创新中心承担主要任务包括:

  (一)理论研究。深化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理论阐释,聚焦广播电视行业建设全程、全息、全员、全效媒体,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从生产、传播、服务、管理等各方面研究提出推进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的基础理论。

  (二)模式探索。积极推动广播电视和新兴媒体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上共融共通,探索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的路径方法、体制机制改革等,从实践中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模式。

  (三)技术应用。顺应发展需要,研究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中的成果转化和落地应用,丰富广播电视融合媒体内容生产和产品形态,提升广播电视融合媒体传输分发和用户服务能力。具备条件时,研发具有广电特色和引领性的原创技术。

  (四)项目孵化。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提供创新空间和孵化平台,培育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项目,转化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总局对创新中心予以命名挂牌,地方单位申请的创新中心命名为“中国(地名)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央直属单位申请的创新中心命名为“国家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

  总局采取鼓励先行先试、优化资源配置、优先纳入发展规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创新中心发展。对创新中心取得的各项优秀成果,总局优先向全国进行推广,加强成果转化应用。

  

【责任编辑: 张丽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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