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22日,第三届“世界电视日”中国电视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22日上午,“媒体云与大数据创新峰会”聚焦云计算、大数据在广电行业的应用与发展。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所长、中国广电蓝皮书副主编李岚带来关于电视媒体大数据构建的演讲。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所所长、中国广电蓝皮书副主编李岚
以下是演讲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广电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点任务,推动大数据和电视媒体深度融合,电视媒体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大数据媒介业态正在形成对传统电视媒体业态带来示范效应和挑战冲击。
国际上,Facebook已拥有20亿多用户,成为全球第一大社交网站,将用户关系数据化,累积了巨量有开发价值的“大数据”,开展广告营销、互联网搜索、直播视频以及在线支付业务。国内,阿里巴巴旗下天猫2017“双11”一天创造1682亿元营业额,其成就要归功于大数据资产的累积和运用。
电视媒体应视大数据为重要资产和生产资料,大数据的处理技术、数据的可视化叙事等可以把电视媒体传播的范围和创造性提升到新的水平。基于大数据的媒体内容生产是未来媒体的趋势之一。
电视媒体在大数据时代成为一座座“数据孤岛”。它的短板表现在,亟待建立大数据存储媒资库;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尚待成熟 。
大数据将辅助新闻生产的所有环节,算法优先要让位于新闻道德和价值引导,防止传媒业的过度商业化和技术化倾向,必须让人成为大数据时代媒体改革创新的真正主角。
那么如何实现电视媒体的大数据生产?大数据的采集和整合包括:内容数据;运营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数据。一是利用大数据辅助新闻报道和节目制作,二是将用户关系数据化,三是提高电视节目智能点播、信息推荐功能。
未来影视行业将针对特定消费者打造定制性的产品,以消费者群体的属性分析为基础,制作符合不同代际、不同类型、不同地域需求的内容。
大数据营销是精准营销,受众信息在聚合基础上具备被深度细分的可能,目标受众的个性需求得到充分的尊重,消费者在网络上的行为轨迹为大数据营销提供宝贵数据。
一是要精准地描画用户,运用用户画像技术,分别从线上行为和线下消费偏好分析,指导和驱动业务场景和运营,发现和把握蕴藏在细分海量用户中的巨大商机。二是对广告受众的考量,要从数量转为数据。三是要解除广告与电视媒体的捆绑关系,大数据时代解除了原有广告与媒体的捆绑联系,受众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关注某一类型信息。
一是挖掘各渠道的用户数据。二是建立电视媒体自身的大数据库。
电视媒体正在建立基于大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的评估模式。跨屏时代的受众收视行为具有多场景、自主碎片化和多任务整合化特点,受众测量从TAM(电视受众测量)向VAM(视频受众测量)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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